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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的意義

廢死是近年來一直被提及的議題。 無論古今,死刑都是用來制裁重大犯罪者的最後一種手段, 而這種手段也一直流傳至今。 在台灣,固然有主張廢死的個人或團體。 例如法務部長羅瑩雪就曾主張廢除死刑,而她主張的根本是來自於佛教的理論。 而像是台灣的一些團體「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冤獄平反協會」則是基於人權或司法上的某種改革方向來主張廢除死刑。 死刑似乎不是一種非常健全的手段, 因為它只是表面上解決了問題,但並沒有解決問題的根本。 就某些殺人案件而言,若是一名男子A, 有天將殺害他家人的,且沒有受到法律制裁的仇家家族全都殺死,最後導致被判死刑。 那麼在執行這名「男子A」的死刑之後,我們只能確定這名「男子A」不會再殺人。 但是導致這名男子A產生殺人動機的原因卻沒有消失, 為何有些人就是能知法犯法最後逍遙法外? 若是受害者是他人那就算了(這是台灣人大部份的人都會想說「幸好不是我」), 但若是自己受害了,左右求助無門,此時又能如何? 問題就出在我們目前的制度只是斬草,卻沒除根。 這所謂的「 根 」指的就是殺人動機的產生。 殺人動機就有如「家家有種難念的經」這句俚語一般, 有幾種人,殺人動機就有幾種, 甚至可以說,人人都有殺人動機,只是實行的人多半少之又少, 因為我們知道那可能會讓往後的日子很難過。 可是對於一個已經抱著破釜沈舟、玉石俱焚的意念的人來說, 殺人可沒有什麼負擔,甚至能展現自己的激昂,極力的凸顯自我, 就算最後真被判刑了那又如何? 對於認為自己一無所有的人、或是什麼都無所謂的人而言, 殺人可以是一種手段, 就像吃飯時沒有筷子,那大不了改用湯匙那般稀鬆平常。 人之所以知禮、是因為倉廩,而守法的動機,就在於是否在乎犯法。 是否在乎自己的行為是否影響到自己的未來。 這方面牽涉範圍由大到小就是社會風氣、人際交際、教育、家庭教育。 一個對自己未來充滿憧憬的人,必然不會恣意妄為, 因為這樣的人知道,一旦身上有污點,則未來的路勢必變得崎嶇, 原本人生的路就不是多平穩,何必為自己再多挖幾個坑呢? 但是,若有些人在成長環境中, 沒有自己的理想、憧憬、信念、或是人生目標, 那麼這種沒有任何包袱的人,就能沒有任何顧忌的做出任何事情。 所謂根本,就是利用以上提到的社會風...

激問之下必有摩擦

根據 不負責任的近來對周遭的人事物的觀察, 發覺喜歡使用激問法的人變多了。 也可以說這種說話方式已經成為一種潮流。 至於為何此潮流會流行起來, 電視上的名嘴、立委、政丑(政治丑角的簡稱)們的功勞居首, 他們最常使用這種說話方式,企圖讓傷害對手並且引起媒體與輿論的注意。 這種方式的確很成功,因為用這種方法的確引起了民眾和媒體的注意, 在滾雪球效應下,漸漸地都只剩這種人在媒體上說話了。 不只這些傢伙,一些非常長青的鄉土連續劇也喜歡用這種口氣來演繹故事, 但這方面反而比較沒有異議,畢竟激問法原本就是屬於表演性質的語氣, 在辯論、演講的場合使用得宜,往往會收到巨大的效果。 可是由於長青連續劇幾乎天天有、又動輒數百集, 定時收看的人難免會收到影響,開始學起裡頭的角色說起話來…。 以上有點偏題, 我們現在該談談的是日常生活中的市井小民人與人。 在對話途中,激問法並不適合用在日常對話。 主要原因在於,這種說話方式並不是直接描述問題,而是將問題給延伸。 說好聽一點是延伸,現實中的場景往往是往人家心頭上挖一個血淋淋的大洞。 例如你做錯了一件事情,把一只杯子摔破了。 而我如此表示:「連拿個杯子也能摔破,你還會做什麼?」 這句話並不是單純的疑問句,而是激問法。 雖然事實只有摔破杯子這件事, 但這種質疑是建立自「失敗的事實」上。 由一個因為「事實」而衍生推論出來的「假設(你還會做什麼?)」是非常難令人反駁的, 就算反駁,也因為有一個已然理虧的事實高牆擋在眼前, 無論是沉默或者出言解釋,全都顯得悶屈。 …這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你因為 一件事情 導致 整個人被質疑了 。 且被質疑後還很難跟對方回嘴,這時候除了自己生悶氣跳腳或者掄起拳頭把我痛打一頓之外,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找到一個屬於我的「失敗的事實」來質問我。 如此一來一往就是「互揭瘡疤」。 站在無關的冷靜第三者的角度則會看到一場毫無意義的爭論。 因為我和你在做的事情和目的是在對方的心頭上挖洞, 越深越好、越痛我/你就越爽。 可是這都沒有解決任何一點點問題。 激問法應用方式很多,各個威力強大。 如果說上面的例子是在你的心頭上挖洞, 那麼政論節目或者鄉土連戲劇裡頭的口沫橫飛,無疑是拿導彈轟上心頭。 那麼這種狀況下,不用激問法那還有什麼方法可以用? 其實就只要就...

慈濟功德不功德?

長期以來 對於做好事成習慣的母親, 最近終於決定不再當慈濟人了。 問原因,她搖頭嘆氣, 接著說:「慈濟變了。我們將錢轉捐給 嘉義行善團 或是 惠明學校 好不好?」 到底慈濟哪裡變了? 這篇文章就是要談那些我們所經歷到令人沮喪的事。 資源回收區事件: 慈濟設置資源回收區行之有年, 這是響應環保的好事情, 許多社區都滿歡迎回收點進駐的。 我們家附近的社區也不利外, 有一個比推車大一點的鐵籃子當作回收點。 而慈濟的回收車會固定時間來收。 一開始大家不習慣,鐵籃子裡面常常空空蕩蕩的, 後來經過宣傳、大家會把一些值錢的、不值錢的回收物資丟到回收鐵籃子中。 一開始慈濟的回收車都會將整個鐵籃子的東西載走, 我們也認為這樣才是正確的。 但有一段時間,回收車只會拿比較值錢且好處理的東西。 比如說壓扁成堆的鋁罐、鐵罐。或是寶特瓶之類的。 其餘的像是成捆紙箱、廢五金、保麗龍等等就一樣留在鐵籃子中。 當然、看在這些長期默默挺慈濟的人眼裡, 心裡感覺到的震撼比起任何人都大。 既然是宣導要響應環保,那就應該把所有東西都載走, 而不是拿值錢好處理的就好吧? 經過幾次抗議,他們才再次將整車的東西載走。 只不過心裡不免有點疙瘩。 風災募款: 上一個件事情離現在的時間比較久遠, 談談之前不久的一次嚴重風災吧。 每當有重大自然災害,募款是少不了的。 慈濟這方面也藉由眾多的信徒或是普通的追隨者, 建立起密密麻麻且深入社會各個階層的募款管道。 那次捐款可能是嚴重毀滅慈濟在我們心中地位的一次事件。 就我們那個地區而言,捐款會由某個地區的委員負責、 而這位委員會去拜託各個社區的某位會員幫忙收善款。 事情並不是發生在募款的階段,而是募款完、上繳的時候。 這些地區的會員居然會用「收到多少善款」來相互比較。 光是「比較」的這個行為,已經偏離了人家捐款的原意, 善心無法被量化,捐錢是一種表示和行動。 可是偏偏叫人要行善的人卻用金錢量化了善心。 這真的很可恥。 或許是區域性、只有在我們住家附近的特例吧。 當時的母親如此自我安慰的。 畢竟一堆婆婆媽媽、多多少少都會閒聊, 一聊起來就沒完沒了沒分寸了,應該沒想像中糟糕。 小王是委員: 有次、母親的一位已為人妻的朋友跟她告白了一件事情。 她有外...

艷陽下的煙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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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 是透過家中窗戶望出去的風景。 除了電線桿有點礙眼之外,要海有海,要草地有草地,說來還不賴。但在比較遠的地方是否有注意到那紅白相間的兩根煙囪?沒錯,是火力發電廠。 身為住在附近的居民,早就已習慣 成 自然 ,要不是最近能源議題再起,我也懶得去拍它。 關於核不核這個問題,說起來並不複雜。 首先他是一項需要高度技術與專業集中的公共建設。 而公共建設的品質,可以從目前執政的政府形式風格看出來。 而在臺灣這個馬屁面子權威藐視專業的環境下, 還是別蓋得好。畢竟這種東西只要一個環節出錯, 並不是原地炸一炸,官員哈個腰再假仙的噴個幾滴眼淚就能了事。 沒有人能完全知道檯面上這一大群政客到底亂搞夠了沒, 也沒人知道為了逢迎長官無知的判斷而造假的報告可以扯到什麼程度, 而這些亂搞的人卻早早就把兒女送出國,把房買在國外, 手中握著沒人暴料就不會查的綠卡。 反正出事再往國外跑,選民?誰叫他們好哄好騙呢?活該。 所以大家還是先別看核能了吧。 倒不如說看到火力發電廠的煙囪還得歡呼一下。 試想,如果今天窗外看出去的是兩顆圓圓的核電廠水泥圍阻, 那可能也不會悠哉悠哉的在這拍照發文了。 可能會有人問說住火電廠附近空氣會不會很糟? 嗯…比高雄市區好個幾倍有吧。 而且就算是排煙,也是淡淡的白煙而已。 再糟也至少知道以後要小心肺部疾病, 而不像輻射感染,莫名奇妙長一堆腫瘤。 哎呀,這篇怎看起來是在推廣火力電廠? 一定會有人質疑是不是拿了台電的佣金? 聽說是有的,台電會給在會給住在火力發電廠附近的住家一點點補貼, 只是至今完全沒拿過就是了。

管不好小孩別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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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文是來自於網路新聞資源、圖則是自己加的 最近 有個有趣的議題被報導出來。 是關於某家餐廳貼了一張告示、上面寫著「如果你不能好好控制你的孩子、請你不要進來用餐(請尊重他人用餐環境)」。 撇除原文,依照我的邏輯進行解釋的話,就是「管不了哭鬧的小孩的話、請別進來打擾他人用餐。」 這樣的訴求會很不合理嗎? 讓我們先從商家的本質來看。 原本商家就是一個 提供服務的地方 。 他們希望給顧客怎麼樣的環境、 怎麼樣的氣氛也是在提供的服務範圍內。 例如在動物保護意識抬頭之前, 台灣的餐廳是不會特別去允許寵物入場的。 大部分都會明文規定「寵物不得入內」。 當時不會有人感到奇怪。 因為,並不是每個人都受得了在吃飯時, 被某隻不曉得從哪跑來的狗狗聞東聞西, 弄個不好可能還得與畜生爭食, 既煞風景又不衛生。 而現在、不少餐廳標榜「歡迎攜寵入內」 這並不是什麼規定不規定,而是藉由潮流的改變, 進而將 提供的服務變了 。 他們所要營造出來,並且提供的消費者的用餐環境, 是一個有此起彼落的貓狗交響曲環繞的環境。 有些人會喜歡這種商家所提供的環境, 但另一些人就不喜歡。 不喜歡的原因可能是會對貓狗過敏, 或者是覺得不衛生, 甚至是單純的、只是希望能夠安靜的吃頓飯。 這時,由於商家提供的環境不同了, 所以消費者的族群自然會有所改變。 於是乎、到那家標榜「歡迎攜寵入內」的店裡面消費的人, 無疑的,都是多少喜歡寵物的消費族群。 而討厭用餐時看到貓貓狗狗的人, 就會選擇其他標榜「寵物不得入內」的店家進行消費。 所以…同理可證。 那家被報章媒體撻伐的店家, 其實也是無辜到令人感覺可憐。 他只是希望提供一個 「 不會吃飯吃到一半被小孩突然的哭鬧嚇到把胃裡的東西都吐出來 」 的用餐環境。 如果說這樣是不是有歧視小孩的疑慮, 那有些餐廳禁止人家穿拖鞋入內, 是否也算歧視? 還是說在遊樂場裡, 禁止160公分以下的小孩搭乘雲霄飛車也算是歧視? 並不是的, 商家有權利選擇他所要服務的人。 今天他為了提供某個環境, 或者是為了某種正當理由, 進而拒絕提供服務...